新闻中心News

中欧体育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

2024-04-29 00:47:58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中欧体育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根据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本着存取自由原则,由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15亿元,每日最高信贷余额原则上不高于5亿元,期限至次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批之日止。

  3、中粮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支付利息,中粮财务公司提供服务时按不高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收取利息。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5、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中粮财务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209,359.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3.74%;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32,5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3.00%;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8,141.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26%。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粮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中粮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中粮财务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粮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为19.9857%。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服务的利率不高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

  3.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指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乙方(指中粮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2.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中欧体育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利率将不高于甲方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每日最高信贷余额原则上不高于5亿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业务,旨在方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管理,获得中粮财务公司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认为:中粮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存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对中粮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状况和风险现状进行了评估,认为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业务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以下简称“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保险、期货、信托、保理等业务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27.70亿元,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11,971.80万元。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交易构成日常性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期货业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调味品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药品生产;酒类经营;酒制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餐饮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粮食加工食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安全评价业务;饲料生产;生猪屠宰;饲料添加剂生产;人防工程设计;茶叶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肥销售;畜禽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副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港口理货;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棉、麻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服装制造;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棉花加工;棉花收购;服装服饰批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总部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标准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粮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485.01亿元,净资产为2,513.54亿元,2023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5,144.39亿元,净利润为90.36亿元。

  中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保险业务,并收取相应的保费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保险业务,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赔付。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通过现货采购或销售并采用期货交易方式获取收益,销售现货的收入与采购现货的支出计入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期货经纪等业务,并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及佣金。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期货经纪等业务,向其支付客户保证金利息。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互换及场外期权等业务,通过相关金融工具风险对冲产生的投资净损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作为资产受托管理人,接受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委托,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接受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委托,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保理商,接受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委托,并收取相应的利息收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租赁业务,并支出相应的租赁、物业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采购业务,并支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销售业务,并收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各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6、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04,105,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中粮资本在2019年完成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钢铁业务变更为金融业务后,经营质量连续四年稳步提升。2023年,中粮资本强管理,促转型,努力抓住市场机遇,公司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达到222.82亿元,同比增加19.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10.21亿元,同比增加70.95%。主要业务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中粮资本立足中粮产业,稳步推进“十四五”规划,打造以服务民生为特色的综合金融平台。各业务条线确定蓝图目标:中英人寿力争致力于成为中国最佳合资寿险公司;中粮期货力争成为国内领先的产业特色衍生品金融服务公司,列于期货行业龙头;中粮信托力争成为具有产业特色、行业美誉的一流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平台,综合排名进入行业前二十。

  报告期内,中英人寿稳健经营,聚焦盈利能力,守住风险底线,自身实力及行业地位不断提升,位列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前茅。中英人寿坚持价值导向,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3年,中英人寿实现净利润5.25亿元,ROE达到6.4%;原保险保费收入161.69亿元;新单年缴化保费收入60.06亿元,保持较好增速。公司内含价值达170.03亿元,长期稳健经营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中英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273.1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66.87%,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偿付能力充足稳定。截至2023年末,中英人寿风险综合评级(IRR)连续30个季度保持“A类”,其中在二期新规下取得六次AAA的佳绩(2023年4个季度全部AAA);中英人寿适用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SARMRA)监管评分为83.08分,充分体现了中英人寿稳健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良好的风险管理水平。

  中英人寿围绕客户全生命周期构建立体化营销模式,打造各渠道差异化竞争优势,形成以个险、经代、银保三大渠道的立体化营销布局。中英人寿以个险渠道为核心,坚定“打造绩优、招募绩优、培育绩优”的绩优队伍建设方向,打造培育了一批年轻化、高素质、高价值的新一代职业化代理人队伍,聚焦中心城市,全力打造潜力机构,形成完善的经营体系,支持组织内生,树立良好的渠道品牌。经代、银保在中介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口碑,创出“中英模式”。

  中英人寿持续提升投研能力,不断优化资产期限结构,抓住市场高点,在合理区间配置长久期利率债,降低利率风险的同时形成重要收益贡献;优化高波权益组合,全年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建立“投资红绿灯风险指标管理体系”,覆盖各大类投资风险监测指标和预警阈值,2023年投资业务未新增重大风险事件。同时,中英人寿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资产配置策略,投资业绩位于行业前茅,其中,2023年综合投资收益率6.42%,2020年至2022年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5.93%。

  中英人寿坚持从客户保障需求出发,依托中英双方股东资源禀赋,应对我国老龄化社会趋势,为客户的美好生活提供优质的寿险服务和全面的财务保障。中英人寿持续以客户为中心,聚焦核心区域与中高端客群,围绕“健康、养老、财富、传承”四大核心需求,不断打造特色化、品牌化的产品服务综合解决方案。

  中英人寿紧紧围绕“以奋斗者为本,以贡献者为先”的文化理念,完成薪酬总额管控及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变革,将“增长文化”“算账经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通过机制变革驱动内生力量,促进人才能战善战,组织实施了总分公司关键管理岗位履职回避轮岗,持续推动人才内部流动,快速打破人才板结,激活核心骨干,完成资产端和核心业务渠道组织架构优化,建设敏捷组织,加快高素质人才及后备梯队储备。

  报告期内,中粮期货坚持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始终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主线,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快速变革的行业态势之下,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产业服务为中心,坚定以“国内领先的产业特色衍生品金融服务公司”为整体战略目标,紧密围绕“市场化、专业化、产品化”三大原则,不断锻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业务底座,打造满足不同产业需求的多元化产品及服务体系。2023年,中粮期货实现净利润2.38亿元,ROE达到6.8%,年末净资产和净资本(母公司)分别达到35.84亿元和14.22亿元。中粮期货连续第10年获得证监会AA分类评级;在2023年荣获《期货日报》和《证券时报》联合评选的“中国最佳期货公司”等奖项,还获得“中国期货公司金牌管理团队”“最佳风险管理子公司服务创新奖”“最佳资产管理领航奖”“国际化进程新锐奖”等荣誉奖项,品牌辐射力持续增强,行业影响力大幅提升。

  聚焦服务产业客户,打造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境内经纪业务方面,中粮期货以服务产业客户为主,金融、个金及多元化服务为辅,结合风险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打造综合金融服务体系。通过专项品牌会议的宣传模式,提升对产业客户的服务能力与效率,报告期内累计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培训及调研等各类市场活动200余场,累计服务人数4万余人。国际业务方面,中粮期货年内获取香港证监会证券交易(1号)、证券咨询(4号)牌照,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对外开放,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布局,加速形成内外联动模式,为客户“走出去”保驾护航。报告期内,中粮期货全年境内期货代理交易成交手数14,647万手,成交金额77,290亿元,全年日均权益保持稳定;国际业务客户权益年末30.33亿元,同比增长2.34%,国际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4%。国际业务已步入自我造血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了从“走出去”到“站得稳”的新跨越。

  持续创新产品迭代,风险管理业务规模稳步增长:中粮期货风险管理业务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基于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及“保险+期货”业务持续深化风险管理水平。报告期内,中粮期货结合国家粮食储备战略,增加服务中央储备粮规模并积极参与省级储备轮换,业务规模、合作库点数量同比大幅提升,基差贸易合作品种已全面覆盖玉米、大豆等主力品种。同时,中粮期货场外衍生品业务实现新突破,新增香草期权与结构化期权产品,年内场外衍生品累计成交名义本金达到641亿元,同比增长近三倍。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服务上市公司年度累计新增名义本金及服务中小微年度累计新增名义本金中欧体育,分别居行业第1、2位。此外,中粮期货围绕“保险+期货”业务模式积极推广金融服务三农经验做法,支持农业风险管理,现已覆盖全国15个地区,服务农户超31万户,进一步推动了“保险+期货+信贷+订单”金融模式的推广,助力当地农户稳产增收。

  深耕特色投研产品,资管规模行业排名创新高:中粮期货投资标的首次拓展至场外期权、收益互换等场外衍生品,形成场外+资管创新特色产品方案,多元配置挂钩农副产品为主的互换等产品,同时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中粮期货资产管理产品线年内发行粮鑫、良时FOF、良运、良启、良辰等多款主动管理产品,现已形成完整的“固收、CTA、FOF”产品线,打造“中粮”特色资产管理品牌产品系列。报告期内,中粮期货管理资产规模超过80亿元,峰值达到87.44亿元,较上年增长66%,行业内资管规模排名上升至第8位。

  报告期内,中粮信托继续打造有产业特色、行业美誉的一流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平台。在信托业务分类改革的监管政策引导下,中粮信托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定位,坚定转型方向,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业务调整,强化风险管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2023年,中粮信托业务规模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并突破3,000亿元,同比增加89%,中粮信托实现信托收入12.15亿元,同比增长8%;实现净利润6.06亿元,同比增长84%。

  加速信托业务转型,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在固收业务方面,中粮信托业务模式加速迭代,资产规模稳步提升,交易模式小步快跑,目前已形成现金管理类、纯债类、增厚收益类等全品种、多资产、收益稳健的资管产品体系,标品债券规模达789亿元,同比增加约87%。在权益业务方面,投研建设不断提升,形成股票、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股权项目、创新产品五大投研品类,标品权益规模达25亿元。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中粮信托积极布局ABS、ABN等多个业务品种,全年新发行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年末规模达到342亿元。中粮信托大力发展证券服务类信托业务,在扎实布局基础上,实现了快速起量,年末规模达到1,197亿元。同时,中粮信托在家族、家庭信托领域发力,发布“厚德”家族信托品牌、方禾家庭服务信托品牌,为中国家庭财富管理综合需求提供解决方案。此外,中粮信托不断探索“乡村振兴+慈善信托”的公益模式,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服务产业金融落地。

  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持续建设财富专业管理能力:中粮信托以满足客户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为目标,不断提升投顾服务和资产配置能力,为客户的财富管理事业保驾护航。为全面推进财富管理能力建设,中粮信托构建了以专业研究与产品服务相结合的资产配置体系,搭建以先进数字化技术与客户服务为内容的全面数字化转型格局,致力于建立行业一流的财富管理平台。财富中心已组建了由精准触达团队、渠道赋能团队和品牌建设团队构成的多元营销体系,持续完善渠道布局、提升客户服务水平。财富中心全年销售规模1,414亿元,同比增加57%,销售规模及专业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品牌美誉度显著提升。

  中粮信托紧密依托中粮集团产业背景,明确中粮信托产业金融发展方向和路径,聚焦探索业务发展模式,重点推进玉米、甜菜、棉花等合作种植项目,助力集团上游供应链的自主可控;同时,中粮信托稳步开展股权激励、下游供应商融资等业务,推动集团相关业务板块的提质增效。

  (一)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选举李德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二)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司选举崔捷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崔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主持,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20,578,385.22元。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361,250,540.09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6,125,054.01元后,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8,053,176.35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105,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6,446,041.48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2024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积极回报,并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持续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认为:中粮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存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对中粮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状况和风险现状进行了评估,认为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业务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3年12月31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葛长风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华都肉鸡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葛长风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葛长风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葛长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欧体育、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第1、3至7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线、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请在表决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填写“/”,填写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搜索